資產處置公告 | ||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行與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
債權轉讓暨債務催收聯合公告
根據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行與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簽訂的《不良資產轉讓協(xié)議》,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行將其對公告清單所列3戶借款人及其擔保人享有的主債權及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和其他相關協(xié)議項下的全部權利及實現和執(zhí)行資產包內各項資產相關的全部權利和法律救濟,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方已經繳納的訴訟費、保全費,依法轉讓給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行特公告通知借款人、擔保人以及借款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發(fā)生更名、改制、歇業(yè)、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等情況的相關承債主體或清算主體。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作為上述債權的受讓方,現公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擔保人及其清算業(yè)務人等其他相關當事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約定的還本付息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以及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行對涉訴債權所主張的權利。
特此公告。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行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
2025年1月14日
附件:不良資產明細表 基準日:2024年11月8日 單位:人民幣/元
序號 | 借款人 | 本金 | 欠息 | 費用 | 擔保人 | 抵質押物 |
1 | 揚州云鶴金陵大飯店有限公司 | 219,760,943.04 | 48,922,906.54 | 883,095.00 | 保證人:揚州來鶴臺廣場開發(fā)建設有限公司 抵押人:揚州云鶴金陵大飯店有限公司 |
揚州云鶴金陵大飯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揚州市邗江區(qū)文昌西路318號金陵大飯店主樓及輔樓的商業(yè)房地產,共計28套,房產建筑面積合計41,080.34㎡,土地使用權面積12,697.97㎡ |
2 | 揚州市豐園菌業(yè)有限公司 | - | 1,329,955.43 | - | 保證人:陳鋒、張高元、葛萍 | / |
3 | 揚州富仕達經貿有限公司 | 667,262.56 | 1,176,265.66 | - | 保證人:江蘇蘇輝晶源擔保有限公司 | / |
合計 | 220,428,205.60 | 51,429,127.63 | 883,095.00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行聯系人:朱先生
聯系電話:025-83683891
住所地:廬山路218號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聯系人:史先生
聯系電話:025-57710664、025-57710758
住所地:南京市北京東路42號
注:1.本公告清單僅列示截止2024年11月8日的貸款本金、利息余額,借款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給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擔保合同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已經進入訴訟程序的,并已由貸款行墊付的應由借款人及擔保人負擔的訴訟費以有關法律文書確定金額為準。
2.若債務人、擔保人因各種原因更名、改制、歇業(yè)、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喪失民事主體資格的,請相關承債主體及(或)主管部門代為履行或履行清算責任。若本清單中擔保人名單出現遺漏筆誤的,并不意味著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對其擔保責任的免除,擔保人仍須按合同約定及法律規(guī)定履行保證責任。
3.清單中“擔保人”包括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擔保人的擔保范圍以簽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約定為準。如公告中債務人、債權金額、擔保人等信息與事實不符的,以簽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約定為準。